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预约

事项编码: 11620000013897638U200016300100501

注意事项 办理该事注意事项

  • 1、申请人可根据个人需要,按照页面提示选择您需要办理的出入境业务,如您需要办理的业务不在预约菜单范围内,请详询当地出入境受理机关。
  • 2、申请人可根据个人需要,就近选择预约受理网点及办理时间,预约成功后,信息将不可更改。
  • 3、预约成功后,请于预约时间前15-20分钟到达受理网点,完成免费照相及预受理业务。
  • 4、未能在预约时间段到达指定受理窗口的,称为失约。
  • 5、申请人预约成功后,由于本人原因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受理窗口的,视为失约。
  • 6、申请人预约成功后,可通过预约编号在本网站查询预约信息。
  • 7、取消预约操作,应在预约截止时间之前完成,否则视为失约。
  • 8、申请人在30日内连续三次失约,系统自动将该申请人列入黑名单,自列入黑名单起30日内该申请人不再享有预约服务。
  • 9、预约申请人相较非预约申请人享有优先权,在预约时段无其它预约申请人的情况下,无需排队。
  • 受理城市 请选择受理城市

    办事大厅 请选择办事大厅